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支票、支票有何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支票和支票,是最常见的流通票据。其共同特点是最终的付款人(受票人)均为银行。汇票是最早的结算支付工具,也是最基本的结算工具。银行本票、银行支票和支票及其它票据是从汇票的运用中派生出来的。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支票由银行出具,具有银行的信用。支票是个人或公司企业出具的,仅具有个人和商业信用。区分上述四种票据不能仅根据票据的字义,应从票据的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受款人(收款人)和受票人(付款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来判断解释。 银行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行、收款人和付款行。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我”(出票行)指示“你”(付款行)支付一笔款项给“他”(收款人)。汇票出票行的名称一般位于汇票正面正上方、左上角和右下角,右下角的出票行名前冠有英文 FOR或 FOR AND ON BE-HALF OF字样(本票、支票也如同)。付款行名称一般置于汇票正面左下角,前面通常有TO,DRAWN ON,PAYABLE AT等英文字样。 银行本票只有收款人和出票人两个当事人,因出票人和受票人是同一人或同一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