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由哪些类型的武装力量组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中国人民解放军
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其中,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战时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3、民兵
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秩序等任务,战时担负配合常备军作战、独立作战、为常备军作战提供战斗勤务保障以及补充兵员等任务。
扩展资料
武装力量历史——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武装力量。汉朝,武装力量分为京师兵、郡国兵和边兵。京师兵宿卫京城,郡国兵镇戍地方,边兵屯田戍边。魏晋至唐,武装力量构成大体沿袭汉朝。
宋朝,除有庞大的禁军驻守京城和分镇要地外,还建有厢兵,并将各地不脱离生产的乡兵正式纳入国家武装力量体系,从而形成中央军、地方军、边防军和民兵(乡兵)相结合的体制。元、明、清,大体沿袭宋朝体制。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形成了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等各种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了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