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从业资格证取消了吗2021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取消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
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已通过资格考试或已报名准备考试的学员申领
1、对于已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按原规定颁发从业资格证件。
2、在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对于已报名未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或已参加但未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驾驶员考试需求,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安排,方便驾驶员参加考试。
3、对于在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前取得此类机动车驾驶证,制度改革实施后初次申领从业资格证件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对驾驶员组织开展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驾驶证申领从业资格证件。
4、对于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后申领驾驶证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开展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驾驶证申领从业资格证件。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沂水县人民政府—了解“2021年3月1日起取消货物运输从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