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你好,你们单位准备进口的“连接器”税号是85369000,的却属于强制认证产品目录范围内,因此在进口时需要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强制认证产品证明》或者《免于办理强制认证产品证明》,才可以办理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你这两种证明都没有就比较棘手,需要办理后者需要符合下列八个条件之一。 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希望以上回答能够给予你帮助,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进口货物申报口岸是在北京或者最终用户单位是在北需要的话我愿意给你更具体的帮助。谢谢! 中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