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马分肥”与“定息”是什么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是前政后续的关系。早期对资方实行“四马分肥”,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实行“定息”。“四马分肥”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利润分配形式的形象说法。1953年国家规定,私营企业每年结算盈余,其利润分配依照“四马分肥”的方式,即将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资方红利大体只占四分之一,企业利润的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1956年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资方的股息红利被定息,即年息五厘所代替。定息:中国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按固定利率付给资本家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