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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国家公务员,与前妻有两个孩子,离婚后一人一个;我是初婚,还可以再生一个吗?

我老公是国家公务员,与前妻有两个孩子,离婚后一人一个;我是初婚,还可以再生一个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我老公是国家公务员,与前妻有两个孩子,离婚后一人一个;我是初婚,还可以再生一个吗?

刚才查了一下,发现计生政策己经有所放宽,如广东省计生条例就对再婚生育问题进行了修改: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由于各地的计生政策不完全一样,建议以你当地的计生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