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人首先律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律人先律己,这个说法是错误的。看的深入一些,还是人治的观点,反映出来的道德观念并不符合于现在法制社会的要求。在这个命题中,律己是律人的资本,也是让别人服从的条件,也就是说还是借助个人的行为影响力来规范他人,就好像帝王用它的行动领导臣子一样,这个已经被历史证明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了,今天我们的社会要求得不能够和若干年前的帝王,官员一样,为律人而律己,而是建立一套完备的社会行为上的体系,依法律为主,道德作为补充,崇尚法律和契约的精神,而不是,依靠模范作用。联系到题目中的老师和学生来看,老是把自己对学生的处罚权完全看作是自己的私有权利,而没有考虑到学生也是这一过程的主角之一,从而威胁自己的学生,而学生也将社会赋予它监督别人的权力看作是自己的私有权利,而借助上告法院作为对老师报复,这都是不因该的,具体来说这样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制社会和民主体制的精神的,独立的个体都是平等的,规则是为大家服务的,警察离开小偷就会失业,所以警察没有必要仇视小偷,而只是履行自己被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老师没有必要仇视学生,没有学生老师也会失业,老师也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被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说谁错了,我想说他们两个人只是这个社会的一个缩影,单纯的片面的追究在这个事件中的对错,意义是有限的,我门要看到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1,和以上说的一样我们先在社会残余的人治观点需要被剔除.2,从先行的道德观点来看,二人的行为都是错的.3,如何驱除这种错误,不在于遏止这样的行为,而是在于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和道德体系,象公德心,公益意识,有了这些,人们尊重别人,也才回尊重自己,把自己看作社会的一分子,法律也回有了灵性,而不是空洞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