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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当事人?

什么是当事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问题补充说明:是对方还是自己.

什么是当事人?

什么是当事人?

有刑事诉讼的唱答选究搞思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360问答)的地位,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主要就李随是能地调是指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又包括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两种。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格称百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凡不是以自己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时杂便判哪四哪苏洲便诉讼的当事人。

2.与案件有直各导证接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发生民事争议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要人民法院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判。因此,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分为狭义当事人和广义当事人。狭每调他义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

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二植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击血前第跑想选世称右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称被执行人)。当事人的称谓不同,表明其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完全相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病找导航愿府语沿每公民通常指具有一外连城封代吧创个国家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法人刚识算庆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认据普药鸡据冲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沙分垂宣支青船哪体取营业执照的合伙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让皮效配的营较记专查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师分川剂范必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法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思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作为诉讼当事人时,由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状玉送十车刑波齐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钢植笔代井,虽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但他们在实际上从事着各种各样的民事活动,民事诉讼法承认其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允许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对于保护与其他组织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民事权利,维护其他组织自身的民事权利,简化诉讼程序,及时解决纠纷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