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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从哪里了解?

《京都议定书》从哪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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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从哪里了解?

两个版本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9/03/content_548525.htm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说,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至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8%和1%。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就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达成共识  《京都议定书》需要占199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之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2007年12月,澳大利亚签署《京都议定书》,至此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确认《京都议定书》适用于澳门特区 澳大利亚承诺2050年前温室气体减排60%  截至2004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了3.3%,但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的排放量比1990年上升了15.8%。2001年,美国总统布什刚开始第一任期就宣布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理由是议定书对美国经济发展带来过重负担。  2007年3月,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 英国公布确定二氧化碳减排目标法案草案  2012年之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即所谓“后京都”问题是在内罗毕举行的《京都议定书》第2次缔约方会议上的主要议题。2007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路线图”为2009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例,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证明的减少排放量”。 我国成为实现《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量最多国家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一、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  二、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三、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四、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  http://www.hbpc.com.cn/shome/upfiles/xy_col07wbh___20050125143626248017.htm  《京都议定书》是一部限制各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际法案。该法案自1992年各国政府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又称UNFCCC)之日起,已经有全球的185个国家和地区的参与,并成功地举行了8次由各缔约国参加的缔约方大会。1995年在柏林举行的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中,发达国家承诺将在200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然而经过缔约方最终审评认定,这一承诺不足以实现公约中所预期达到的目标。  为了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预期水平,需要世界各国作出更加细化并具有强制力的承诺。于是引发了新一轮关于加强发达国家义务及承诺的谈判。历经8届会议,在1997年,终于形成了关于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成文法案。在第三届缔约方大会上对这一法案内容的研讨、磋商成为大会的主要议题。当本届大会结束时,该公约已经初具雏形,并以当届大会举办地京都命名,也就是著名的《京都议定书》。  该议定书中规定,工业化国家将在2008年到2012年间,使他们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限排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 0)、 氢氟碳化物 (HFCS) 、全氟化碳 (PFCS)、 六氟化硫 (SF6) 。为达到限排目标,各参与公约的工业化国家都被分配到了一定数量的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配额。如欧盟分配到的减排配额大约是8%。另外,《京都议定书》本着公平性原则,考虑到发达国家在其发展历史上对地球大气造成严重的破坏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给予有差别的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前的第一承诺期中将不承担减排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