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新规定士官服役年限

新规定士官服役年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按正常服役到期年限:

1、下士:3年

2、中士:3年

3、上士:4年

4、四级军士长:4年

5、三级军士长:4年

6、二级军士长:4年

7、一级军士长:6年(服现役满30年,年满55岁需退役)。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十九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新规定士官服役年限

扩展资料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

(一)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

(二)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

(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四)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

(五)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